在中國大陸做一個外國人,有時候可以是非常麻煩的一件事。
需要申請到國外求學或者移民的時候,有些國家會要求你遞交“無犯罪證明”,只要過去五年的,誇張一點的還要你從十八歲那年的開始,不同國家不同要求。我要想在日本辦,只要到附近的警察局去填個表、按一下指紋就完了,在系統裡一查就知道我是否有犯罪記錄。可是在這裡就是不同。
這次回來之前我都有上網去了解過,只是有關於無犯罪證明的內容不多,尤其是外國人申請辦理的內容少之又少,更要命的是寫的也都不一樣,不知道到底有沒有參考價值。上海寫的是這樣,北京寫的卻是那樣,政府部門寫的是這樣,律師事務所寫的又是那樣,今天直接去公證處了解了才知道,就連
中央政府的網站上所提供的訊息都不一定是正確的。
請注意,今天我要在這裡講的是:在廣州以合法資格長期居留過(就業簽證或留學簽證)的外國人辦理無犯罪證明所需要的申請資料和申請方法。
辦理地點:
廣州市公證處秘書科(東風中路439號越秀城市廣場南塔12樓,正骨醫院隔壁)
*倉邊路的公證處只給申請出境需要的中國國籍人士開具此類證明。
**越秀城市廣場的公證處分佈在10至12樓,外國人辦理無犯罪證明就要到12樓的秘書科,出電梯左手邊的位置,沒有櫃檯,直接進入辦公室咨詢。
申請資料:
1. 護照(貼有在穗居住時所辦的就業或留學簽證的);
2. 居留許可(即上面1所說的簽證);
3. 由在穗居留時所在公司或學校出具證明(需蓋有公章),內容包括:
- 當事人的基本情況(姓名、性別、出生時間、國別)
- 在公司工作或在學校學習期間無違法情況
- 在公司工作或在學校學習的時間
- 希望開具什麼時間段的無刑事記錄證明
4. 臨時住宿登記表(如為學生,提供學校保衛部門的在校住宿証明)
*長期在穗居留而其時間段跨在兩本護照以上的,需要提供該時間段的所有護照。
**在穗居留期間換過住處的,只要提供在其中一處所辦理的臨時住宿登記表。
***申請費用視申請目的而定。
****遞交所有申請資料後,由公證處將其轉交到公安部門並完成出具此證明約需一個月。
廣州市公證處只接受辦理在穗居住期間無刑事記錄證明的申請,在其他城市居住期間的證明不予出具。這一點就和中央政府的網站上說的有出入,而這一點對我來說非常關鍵,因為我在中國大陸的八個城市生活過,不可能到每一個城市去辦…… 我正在想其他辦法把證明辦出來,反正也不是急著要辦,慢慢研究好了。